启东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益链”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6日A06
日期:05-16
本报讯(通讯员 秦晓微 王丽华)“我真不该贪便宜,以后再也不做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了。”随着法槌落下,近日,徐某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这起案件是启东市检察院近三年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硝烟战”的一个缩影。
自2021年以来,启东市检察院保持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6件45人。
时间回溯到2019年,朱某、倪某借助经营手机配件的便利,认识了不少通信运营从业人员。他们随即组建了微信群,招揽手机通信门店的经营者利用业务便利,私自获取客户手机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并发送至微信群。然后由朱某等人安排进行注册账户等“拉新”业务,从中非法获利。
从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移送启东检察院,一场无声的战役就正式打响。该院在组织成立专班迅速打击犯罪的同时,推动多部门形成合力,先后14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实行全链条打击。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专家、企业主管人员等,共同研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赔偿金用途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举措等议题,强化源头治理。就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向当地通信运营商送达检察建议,推动消除行业隐患。联系当地部分通信从业人员、“检格+网格”工作站附近群众,共同举办网络直播“公开课”,高质量开展以案释法。
“该类案件的被告人均是本市一些乡镇的通信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或工作便利,在为客户提供办卡、充值或手机维修等服务时,在客户不知情的前提下,帮助收码人完成注册,从中牟利。”启东市检察院的专案组检察官介绍。此类案件由于作案时间短,工作人员将验证码短信删除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将手机归还客户,导致客户常常无法发觉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检察官提醒,窃取信息的套路层出不穷,在日常上网和手机使用中,务必要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