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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发展底气更足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4日A05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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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保证即是签订合同,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内容,比如……”近日,兴化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花兴柏、民二庭庭长朱隽一行送法上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兴化法院持续深化“法企共建”机制,强化“能动联络”理念,借助点“人”监督、点“案”旁听、点“事”参与的清单式联络活动,与代表委员保持沟通与交流,让“法治福利”惠及更多企业,让企业发展底气更加充足、动力更加强劲、活力更加充沛,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此次是应兴化市人大代表、江苏苏航船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松的邀约,花兴柏一行人来到兴化市竹泓镇,与刘新华、李春航、姚金元、瞿华斌等市人大代表重点就“护航企业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中,花兴柏指出,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着力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涉企纠纷往往案情复杂,尤其是涉及质量问题的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会拉长诉讼周期,进而加重企业经营负担。

对此,花兴柏提出,“严把产品质量,做好特殊标识。企业作为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公众对产品质量的认可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前提,因此产品质量是企业需要严格把控的关键,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产品做好特殊标识,避免发生问题时对产品认定与识别存在争议。”

随后,又送上第二条“锦囊妙计”——审查合同条款,避免法律漏洞。花兴柏举例,“比如在合同中要明确产品验收期限、货款给付方式、违约金赔偿标准等,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出现因合同约定不明引发双方矛盾纠纷。”

在座谈中,花兴柏还隆重介绍了兴化法院自主设计、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护企平台“兴法护企宝”。该平台具备线上答疑、合同审查、法规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当企业存在司法需求时,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相关申请,法院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对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尽最大力量保障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在法律上的后顾之忧。

兴化市人大代表刘新华、丁松等对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对兴化法院在助力企业发展、解决涉企纠纷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展现的责任担当予以高度赞赏,并期待兴化法院能在普法宣传、诉源治理等方面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