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人民监督员当好检察办案“质检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4日A02
日期:05-14
本报讯(通讯员 严秀玉 严丹丹)近年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持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近日,盐都区检察院对上一年度办理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为保证案件评查取得实效,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质检员”。
现场,参与共同评查的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解读《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等规定,同时详细介绍了此次参评案件的基本情况、评查标准、评查方式、评查程序、保密事项。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案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查阅纸质卷宗、交流探讨的方式,就案件法律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监督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独立评查。
评查完成后,评查组人员、承办人和人民监督员就被评查的案件开展座谈交流,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点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本次评查客观、公正。人民监督员也对检察办案提出了许多宝贵的监督意见。
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通过参与案件评查,不仅对检察办案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也对盐都区检察院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敢于将案件晒在“阳光”下的做法有了更新的认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自信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