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索赔 联调解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0日A03
日期:05-10
本报讯(通讯员 王倩 记者 翟敏)近日,盱眙县法院速裁庭法官与刑庭法官联手,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2023年10月8日晚上,张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撞到陈某骑行的人力三轮车尾部,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张某及陈某受伤,陈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陈某的近亲属陈某某等七位原告将张某起诉至盱眙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在诉前调解阶段,因赔偿数额较高,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调解失败。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民事审判法官共同参与、协力调解。一方面,承办民事案件的法官围绕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等方面细心释明,帮助当事人对赔偿结果做出合理预期。一方面,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提起公诉,办理该刑事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就“交通肇事”“被害人的谅解”向张某作出了充分的释法明理,并积极协助民事赔偿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赔偿原告30余万元(不含前期已赔付、垫付的费用)并且现场履行完毕,原告方也对张某出具了谅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