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09日A02
日期:05-09
为规范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中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柏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印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上述三家公司明确所涉公司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及证明文件以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印章为准,并严格遵守印章使用审批流程,一切与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印章不符及未履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而形成的印章使用行为将对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
中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柏昱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