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志伟)近年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盐都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建立起培训、指导、会办、检查四项制度,不断推动见义勇为人员确认工作规范。 工作中,盐都分局每年将见义勇为业务培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根据从事见义勇为人员调整实际,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分局法制、政工部门指导开展受理、调查等工作,严格集体会办制度,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不断推进见义勇为人员确认的规范。
本报讯(通讯员 陈志伟)近年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盐都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建立起培训、指导、会办、检查四项制度,不断推动见义勇为人员确认工作规范。
工作中,盐都分局每年将见义勇为业务培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根据从事见义勇为人员调整实际,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分局法制、政工部门指导开展受理、调查等工作,严格集体会办制度,加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不断推进见义勇为人员确认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