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首发《预查废证明》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07日A05
日期:05-07
本报讯(通讯员 朱来宽 尚金光)近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发出该市首份《预查废证明》,标志着宿城法院正式启动金融案件“预查废”制度。
据介绍,针对处理金融纠纷不良债务过程中发现的债务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金融不良债权,由法院出具《预查废证明》,为银行进行金融不良评级、坏账核销提供直接依据,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进行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立案,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同时缩短金融机构获取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核销依据的周期,减少实现核销的程序成本,帮助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