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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检护民生”保障妇女合法权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25日A05

日期: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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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臧明宏

“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办理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涉妇女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更好更快维护妇女权益,弘扬社会良好风尚。”4月23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女权益保护专家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共护未成年”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思路、新举措。

今年,赣榆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特别围绕妇女权益保障不断强化检察服务和法律监督,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支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自从收到保护令,我再也没被骚扰过,晚上也能睡个好觉了,孩子也能安心学习了……”日前,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回访李女士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时,李女士这样说。

今年1月21日,李女士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向赣榆区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当即走访邻居,查看接处警记录,查看监控录像等,了解到李女士与其丈夫多次产生纠纷,受到其丈夫的威胁、辱骂和殴打,曾多次报警。“我们得知该线索后,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及时与法院家事法庭法官联系。”承办检察官说。

李女士告诉检察官,她与丈夫周某是在大学时相识相恋,2007年9月从南方远嫁赣榆,婚后生育两个女儿。结婚初期感情尚好,后来,重男轻女的周某显露出暴躁的脾气,常因生育问题与妻子产生纠纷,后因创业受挫,逼迫李女士为其贷款,对李女士威胁、辱骂,甚至大打出手。“我从没想过生活会是这样的……”李女士痛苦地诉说着自己的遭遇。临近年关,暴力事件再次发生,遭受殴打威胁的李女士欲向赣榆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检察机关请求支持。

2024年1月25日,赣榆检察院以周某对李女士人身方面实施侵害、造成人身安全极大危险为由,向法院发出支持申请书,支持李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实现其自身安全。赣榆区法院及时为李女士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周某对李女士实施威胁、辱骂、殴打、骚扰、跟踪等使李女士恐惧的家庭暴力。送达保护令时,检察官向周某强调要严格遵守,阐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最终让李女士结束了提心吊胆的生活,两个女儿也有了一个能安心学习的好环境。

“我们将会在保障李女士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一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夫妻双方矛盾化解工作,尽最大可能让李女士有一个和谐的家庭。”承办检察官表示。据悉,赣榆检察院2021年就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共同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帮助“被结婚”妇女撤销登记

“谢谢检察官,要不是你们帮助,我这结婚证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近日,王某甲拿着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书来到赣榆区检察院,向检察官道谢。(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