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肇事 同事顶包“露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24日A08
日期:04-24
本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4月12日凌晨零时30分许,在兴化市戴南镇打工的何某,下班后陪朋友到单位食堂吃夜宵,其间何某喝了7两多白酒。
喝完酒之后,何某便到宿舍休息。2个小时后一觉醒来,驾驶小型客车出门买烟。不久,何某就犯了迷糊,车子径直冲撞了路边的禁令标志杆。车子的安全气囊弹出,何某的酒瞬间醒了一大半……幸好车门还能打开,吓得他迅速跑出车外……兴化交警大队戴南中队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赴事发地点。
现场除了当事人何某外,还有一名30岁左右的杨姓女子,自称车子是她驾驶的。民警例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当时何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9mg/100mL,而女子杨某乙醇含量为零,后将二人带至戴南镇人民医院依法提取血样后送泰州市公安局鉴定。
事故发生后,何某先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工作人员要他先打“110”报警。此时,何某叫来同事杨某,杨某到达现场后报警。在处警过程中民警多次提醒杨某,不要“顶包”违法,可她却置若罔闻。
原来,何某醉驾发生事故,为获得保险理赔,发微信让杨某到现场“顶包”。杨某欣然同意,二人还将相关的聊天记录都删除了。
4月12日下午3时,民警对杨某依法询问,通过展示多个监控画面,在铁的证据和强大攻势面前,杨某终于承认事发后她赶往现场为何某“顶包”的违法事实。
4月16日,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当天凌晨,何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7.8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的两倍还多。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案发后还找他人顶包,企图骗保,4月17日被兴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杨某已由交警部门移交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