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9日A09
日期:04-19
(2023)苏1183民初
7667号
仪征市润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爱萍、俞雷、蔡丹丹、窦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胜源纸品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7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509民初
16161号
李海龙:本院受理原告胡春凤与被告李海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9民初16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3)办0322民初
8186号
安辉:原告刘鑫与被告封宇、曹认认、刘伟、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8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
8917号之—
陈顺成:原告陈丁臣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891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4)苏1023民初
2165号
李建:本院受理原告时洪喜与被告李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023民初216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孙广金(原南京龙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局受理龚崇国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多次联系你现场送达未果,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孙广金(原南京龙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被退回,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待公告期满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遗失声明
黄舒畅律师证遗失,执业证号13213202211548195,资格证号A20183213026266声明作废。
江苏信展律师事务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