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6日A06
日期:04-16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钱茜)“王法官,所有资金都到位了,45名工人都拿到了劳务报酬!”2024年4月7日,某公司管理人给如皋法院清破庭法官王智勇打来电话。
案涉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曹某等45名工人的劳务报酬36万余元,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随即导入执转破程序。2023年4月,如皋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曹某等45名工人的劳务报酬得到管理人审核确认。因公司控制人不予配合,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公司账册及任何财产,工人的债权面临无法获偿的困境。
为保障曹某等债权人的利益,如皋法院要求管理人加大对该公司财产及股东的出资调查、追索力度,指导管理人及时提起追缴出资诉讼。在诉讼中,该公司股东朱某迫于压力,主动提供了该公司在外未拿到工程款的线索。由于该项目另欠部分工人报酬,已被举报至当地劳动局,如皋法院指导管理人与当地劳动局联合调解,发包方最终向管理人支付剩余工程款,45名工人的劳务报酬终于获得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