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个人信息卖出大价钱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6日A02
日期:04-16
“我们平台掌握的个人信息都是‘一手’,精准度高,很合放贷公司‘胃口’,所以售价很高,每条能卖到10元到35元。”近日,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起诉的陆某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他6名同伙也分获拘役六个月到两年的刑罚,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900万元。
2019年,一起以帮助被害人办理贷款的名义收取手续费实施诈骗的案件让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浮出水面。案情并不复杂,但被害人信息为何能落入不法分子手中?该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谭某交代,他是从一个叫“某单之家”的App上购买客户姓名、电话、贷款需求等信息,价格为每条几元到十几元不等。
经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发现“某单之家”App是上海“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这家公司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雇有多名固定员工,管理也完全是现代企业的模样。
历时数月侦查,“海某公司”的另一副面孔显现:它并不开展贷款业务,而是通过建立虚假贷款网站,诱使有网贷意向的人在网站上申请贷款,填写个人信息;另一方面搭建个人信息销售平台,以先充值后下单方式,按15元至35元每条的价格将从虚假贷款网站上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网贷销售人员。也有不法分子冒充网贷销售人员大量购买这些“一手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本案引起公安部重视并挂牌督办。根据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仪征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了解取证情况,提出侦查意见,建议对嫌疑人作案手段、行为后果等问题重点取证。
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捣毁涉案公司21个,查获非法获取、销售网贷公民个人信息网站和App平台约10个,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达2亿多条。
2020年6月10日,海某公司、陆某等7人被移送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看守所里,海某公司创始人陆某对检察官说:“我知道采集公民信息违法,我们网贷页面的《用户协议》写得很清楚——授权获取个人信息,是用户自己勾选了才进入下一步操作界面的。”
“授权获取”果真能成为陆某的免罪事由吗?在检察官抽丝剥茧下,最终确认,被害人填写个人信息的真实原因系授权用于贷款,海某公司的贷款网站以贷款为名,行收集买卖个人信息之实,《用户协议》中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检察官还查明,2018年2月,陆某为扩张生意成立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募行政及技术人员编写、架设、维护虚假网贷互联网页面及“某单之家”App软件。至案发前,陆某作为海某公司实际经营人,通过“某单之家”App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销售金额1724万余元;通过API接口传输的方式批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给多家下游公司,销售金额201万余元。
2020年8月20日,仪征市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海某公司、陆某等7人向仪征市法院提起公诉。由于疫情等原因,该案于2023年10月开始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