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调 庭前巧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2日A06
日期:04-12
本报讯(通讯员 祝文秀 记者 翟敏)“王法官,我来交钱了,能不能把我车辆解封了?”近日,一位当事人找到盱眙县法院法官王洪光,表示同意调解,并当场给付事故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据悉,这是该院通过“诉前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调解的又一起纠纷。
据悉,毕某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到行人刘某,该起事故经盱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伤情较轻,并同意协商调解,但经数次调解,毕某并不积极,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向盱眙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了毕某的车辆。不久,毕某便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赔偿,希望法官再次主持调解,并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王洪光随即联系刘某,组织双方调解,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毕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案以保全促调解,使纠纷庭前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