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试行社区矫正官制度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2日A01
日期:04-12
本报讯(通讯员 渠立龙 唐琰)4月8日,南通市司法局下发通知,确定海门区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官制度首批试点单位,率先成立执法中队,加挂“执法中队”牌子,在中心及中队科学选任社区矫正官,统一规范着装,建立帮信类犯罪损害修复阵地,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今年来,海门区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大队-中队”管理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官制度试点工作。以悦来镇、临江镇、海永镇为试点地方,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悦来中队,实施集中管理。与此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分片成立四支执法中队,从司法所选调公务员和专职社工,组建由2名社区矫正官和4名社区矫正员组成的执行团队。目前已在南通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筹规划悦来中队场所和人员配备。
据悉,南通市司法局为率先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南通市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社区矫正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组建以社区矫正官为核心,社区矫正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人员科学搭配、相对固定的社区矫正执行团队,负责某一片区或类型的调查评估、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全流程业务。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员和志愿者的参与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渠道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