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破产审判提交“年度答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2日A01
日期:04-12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4月11日,省法院通报2023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全省法院运用破产程序化解不良债权4835.7亿元,安置职工3.6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254.5万平方米,帮助312家企业涅槃重生。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应收尽收”理念,强化立、审、执、破深度融合,持续畅通经营主体破产退出通道,2023年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050件,同比增长26.59%。积极参与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在全省推广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新收公益清算案件6094件,推动一大批经营异常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全省法院强化“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首次将“破产重整制度运行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评价指标,成功救治南京金盛集团、苏州第壹制药、无锡海达集团、连云港宝通镍业等一批知名大中型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关案件详见本期D版)。
据悉,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513件,同比增长33.93%,破产案件存量首次实现下降。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77.11%,同比提高9.07个百分点,宿迁、南通等地破产案件结案率超过80%。审结强制清算案件6234件,结案率达到96.94%,南通、盐城、宿迁等地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接近100%。截至2023年底,全省法院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仅余1件,3年至5年未结破产案件由2022年底的71件压降至24件,压降幅度达到66.20%。
记者了解到,通过推广运用繁简分流、快速审机制,全省法院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加大破产逃废债刑事打击力度,全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破产逃废债违法犯罪线索88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件。优化完善破产案件智慧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公告送达、债权申报线上办理,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1800余场,近3万债权人线上参会。同时,全省法院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健全完善破产重整价值识别机制。苏州、无锡等地坚持以市场机制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负债情况、资产价值、技术储备、市场前景、知识产权等因素,构建科学多元的重整价值识别体系。健全完善实质合并破产制度,一体化解南京金盛集团28家关联企业债务危机,为大型民营企业重整再生提供有益探索。南京等地探索简化小微企业破产程序,推动小微企业重整与个人债务清理等程序有机衔接,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