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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1日A06

日期: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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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姚望 何雨婷)2019年以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共排查红色文物、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42处,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修复革命遗址4处、英烈纪念设施20处,致力保护和传承红色资源,让革命精神得以延续,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精神财富和教育资源。

开展专项监督,突出保护重点。积极策应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法治力量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革命遗址、旧址、烈士故居、墓地等红色资源进行摸底排查,全面了解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经调查,辖区共有重要革命遗址8处,其他革命遗址12处,其他遗址2处,合计22处,整体现状良好,但部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保护缺失、破损、环境较差等问题,显示出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等监管问题。

坚持联动协作,达成保护共识。联合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地政府开展党日共建暨英烈保护座谈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考察保护现状。就英烈保护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经多方交换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达成保护共识,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

创新工作方法,彰显保护智慧。运用“协同治理+社会化评估”方式,确保红色资源保护效果。引导烈士家属参与,查明烈士生平和纪念设施保护现状、需求,宣传国家政策,鼓励烈士家属对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跟进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先后申请专项经费30余万元,集中保护烈士纪念设施11座,修缮破损烈士纪念设施9处,与烈士家属签订保护管理协议9份,清理周边环境500平方米。对烈士家属进行回访,邀请烈士家属、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红色资源保护成效。

宣传保护成效,明确价值导向。通过普法宣传、爱国教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红色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形成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检察蓝”助力守护“英烈红”送法进社区、参与网上祭扫活动、组织开展“守护英雄身后名”小课堂等,引导全社会维护英烈的尊严和荣誉,弘扬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