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前,他给派出所送来锦旗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10日A06
日期:04-10
本报讯(通讯员 李誉 姜红祥)受害人给民警送锦旗的情况很常见,但是嫌疑人给民警送锦旗表示感谢比较少见。近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民警凌小峰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这面锦旗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事情要从2023年8月说起,姜堰梁徐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废品收购站老板报警,称其放在桌子抽屉内的1400元现金被人偷走。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通过深度研判分析,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为盗窃前科人员王某,系连云港人,在镇江某工地打工。而当民警前往镇江进行抓捕时,发现王某早已离开工地宿舍。
其间,民警没有放弃,尝试与王某家人联系,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动员王某家属督促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震慑和亲情感召下,2023年11月,王某从外地主动到梁徐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代,由于工地行情一直不好,其生活拮据,因一时贪念,才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事后,王某担心自己被抓便一直躲在外地同乡家中,不敢随意外出露面,也不敢回老家。
审讯过程中,民警结合相关案例耐心地对王某进行普法教育,得知王某身体有病,主动为其购买了药品。同时,鉴于王某认罪悔罪态度好,警方还依法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使其得以顺利参加儿子的婚礼。为此,王某及其家人十分感动。
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为感谢姜堰警方的关心关爱,4月2日上午,王某在服刑前再次来到派出所,将一面写有“教育和惩处结合,法理与人情共存”的锦旗送给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