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蟹塘 围坐释法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09日A06
日期:04-09
本报讯(通讯员 曹聪 施慧)养殖户老朱与承包户老徐签订《蟹塘转包协议》,约定由老徐承包老朱的蟹塘,年租金23.5万元,租金每年交纳一次。然而,新一年的租金却未能按期给付,老朱多次催促,老徐多次“搪塞”。一气之下,老朱将塘口进行了清理,自行下了十几万的蟹苗,还将老徐告上建湖法院,要求老徐解除合同,赔偿蟹塘被占用期间的损失。
农时不等人,考虑到水产养殖的季节性特点,为及时化解该起纠纷,建湖法院颜单人民法庭法官决定深入蟹塘“追本溯源”,详细了解情况。
涉案蟹塘面积共123亩。两人闹了矛盾后,老朱不仅清了塘,还将其从中间隔断,一半的面积都被围了起来。现场,双方就是否继续承包、具体返还金额等问题再次“擦出火花”。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法官采取“背对背”方式,“拉家常”般分别对二人释法明理,缓和双方情绪后,又拉着他们围坐一起,“面对面”商讨问题的解决方案。最终,老朱、老徐的意见渐渐趋同,达成了一致方案:解除合同,由老朱退还老徐保证金和冰库使用费合计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