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无险!暖心救助解心结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03日A08
日期:04-03
本报通讯员 李誉 储玥飞
3月25日中午11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淤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女子坐在河边疑似要轻生,请求民警帮助。
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救援。到场后,民警发现女子坐在河岸边,双腿已浸泡在河里,且情绪激动,拒绝别人靠近。见状,民警只能站在河堤上耐心劝导,试图安抚其情绪。经过简单沟通,民警得知该女子姓王,今年46岁,因家庭琐事和家人发生争吵,一时气愤欲轻生。
了解情况后,民警一方面积极联系王女士家属,另一方面联系消防部门准备应急预案。由于王女士心结难解,无论民警如何劝说,王女士始终拒绝上岸。
此时,王女士已在河水中浸泡了一个小时,极有可能因身体失温发生意外,民警果断决定联合消防队员展开营救。民警不停地与王女士对话吸引其注意力,同时消防队员从另一侧悄悄靠近,趁其不备将王女士拉至安全区域。上岸后的王女士依旧情绪激动,民警耐心劝导安慰,经过半小时的安抚工作,王女士逐渐平静下来,并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懊悔。
随后,民警驱车将王女士安全送至其亲戚家。临走前,民警仔细叮嘱王女士要放平心态、理性处事,遇事和家人好好沟通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见到民警关心自己,王女士忍不住流下眼泪,向民警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