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起争议 悉心调解促和谐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02日A06
日期:04-02
本报讯(通讯员 周姝君)3月25日上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溧阳法院立案庭非诉讼服务中心,将印有“耐心做调解 悉心解民忧”的锦旗交到调解员谢国忠手中,表达对溧阳法院司法解民忧、行动暖民心的衷心感谢。
张某是某科技公司的职工,2022年3月,张某在公司车间操作打磨机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因双方对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意见不一,于是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仲裁委支持了张某的诉求,但某科技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遂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调解员谢国忠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到双方矛盾不大,调解更有利于案结事了,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出发,针对性地寻找突破口。一方面,向某科技公司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向其说明工伤赔偿项目的法律标准和赔偿依据,引导公司积极承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从情理方面劝导张某,向其告知公司经营的不易,换位思考适当考虑企业的难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同意赔偿张某的损失,张某也将部分款项予以免除。为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溧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刘海龙法官依据申请,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并向双方释明法律效力。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