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调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4月02日A06
日期:04-02
近日,一场特殊的离婚案件庭审在沛县法院大屯法庭悄然进行着,之所以称其特殊,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这对承办法官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
双方同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在大屯法庭还是头一次碰到。该案的承办法官毛媛媛在了解情况后,认为案件的审理首先需要克服沟通障碍,打破聋哑人“听不见、道不出”的阻碍,于是便联系到了双方懂手语的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通过“手语+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诉求,双方代理人向法官“翻译”,再将法官的意思向当事人进行转达,让双方既可以“说”得清楚,也可以“听”得明白。其间,承办法官特意放慢说话语速,控制调解节奏,借助代理人的手势,耐心细致地询问双方的真实意愿。
双方当事人手语“对话”、代理人“在线翻译”,“言语”中满是对这段感情的失望,对对方的埋怨。法官努力安抚双方情绪,耐心沟通,引导双方念及旧情,各自做出一些让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心情慢慢平复下来,最终达成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调解方案。双方微笑着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表达着无声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