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开区力推管理考核新模式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9日A05
日期:03-29
本报通讯员 林一川 本报记者 王晓红
“2023年全年收案12514件,结案11651件,人均结案数466件,排名全市法院第一,主要质效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值,被省法院、人社厅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日前,记者从徐州经开区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将审判人员日常考核作为审判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优化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实效、强化结果运用,发布审管通报18份,有效区分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充分激发审判人员内生动力,案件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
实干实绩为导向
“责权制”抓落实
根据最高法院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徐州经开区法院细化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考核方式,实现对审判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突出对员额法官办案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加大了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案件的考核力度,使司法责任制、“责权制”相统一的原则更加有效落实。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结合从事的辅助办案、综合业务、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岗位职责,以完成目标任务、规范履职为重点,重点考核协助完成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效区分主办、协办不同层次。
突出“四看”标准。将看数据、看案例、看经验、看先进融入“三类人员”平时考核,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以月为周期,实时动态排名,并且建立健全“月分析、季会商、半年评估、年度总考核”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
制定负面清单
考核实效精准化
通过实行“三项指标”量化得分,考核实效精准化。徐州经开区法院进一步细化《业绩考核工作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全体人员考核得分由业绩指标、共性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三部分构成。突出指标科学分类设置,将“案-件比”“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作出鼓励性评价,充分增加司法调研权重,发挥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的指挥棒功能。
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采用基础分结合加减分模式,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或岗位要求明显高于其他岗位,或工作有创新性,完成效果较高岗位予以充分肯定。(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