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2民初14611号
陈思贤:原告严乐与被告陈思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4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7531号
朱晓冬:本院受理史兆龙与朱晓冬、朱俊娣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1753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13民初1753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江苏翰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局受理王坤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后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政务大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30天,此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本案即自行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送达公告
南京市江北新区任程静服装店:本局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魏启龙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4年03月01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不认〔2024〕3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送达公告
南京汽车锻造有限公司:本局受理吴志东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4年03月18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多次联系你单位现场送达未果后,按照工商部门公示信息地址,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尤佳邮寄此决定书,邮件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后30日内,到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送达公告
嘉拓健康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忠根,身份证号码:330625194508019015):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3年9月28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卫公罚〔2023〕00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机关泰卫公催告〔2024〕1号催告书。请你单位看到公告即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8日
更正函
嘉拓健康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我委于2023年9月28日对你公司送达的文号为泰卫公罚〔2023〕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中法定代表人原为“周律明”,现更正为“周忠根”。
本次更正不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中的其他内容。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票据遗失登报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遗失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30份,票据号码:1228080、1228176、1228212、1228269、1229973、1229975、1229985、1229996、1820647、1820686、1821824、1821829、1821830、1821840、1821904、2124710、2141033、2141070、2141071、2141108、2141119、2144285、2144311、2144396、2144088、2506019、2506199、2506200、2506201、2505564,声明作废。
南通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8日
证 明
兹有南京市鼓楼区天诚法律服务所汪卫国同志(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证号31001151100005),声明作废。特此证明。
南京市鼓楼区天诚法律服务所
2024年3月28日
遗失公告
江苏苏鲁律师事务所丁宇律师证遗失,律师执业证号13213201711430637,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23213022427,声明作废。
遗失公告
江苏路漫(宿迁)律师事务所宋卫洁律师证遗失,律师执业证号:13213202211496112。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203213028396,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