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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救助解民困 兜底解忧暖民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8日A04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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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宿迁政法·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去年被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发文推广的一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源于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残联邀请听证员一同听证的案件。

朱某患有先天性语言和听力障碍,2010年通过他人介绍,和张某某结婚,生下一男一女。婚后,朱某照顾家庭,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张某某不仅不承担家庭开支,还私自支取朱某的残疾人生活补助,甚至还和其母亲经常对朱某实施家庭暴力。朱某难以忍受,2022年底与张某某分居,回到自己的母亲家中生活。

2023年2月中旬,朱某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中心将线索移送至宿豫区检察院进行甄别。区检察院邀请听证员,对该案是否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上门公开听证后,一致认为应当尊重朱某的真实意愿,支持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考虑到朱某是残疾人,在婚姻生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陷困境,应当对其开展司法救助。于是,该市采用司法救助+多元救助的方式帮助朱某摆脱生活困境,为其开启新的生活提供帮助。

去年以来,宿迁市坚持“能动救助、多元救助、精准救助”理念,引领全市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实际使用司法救助资金1205.8483万元,资金使用率103.1%,共对355件案件370名当事人(近亲属)进行司法救助,不仅解决了“应救尽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还有效地防止因案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的同时,也助推了全面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动救助 扩展司法救助案源

扶危救困是宿迁政法人深入骨髓的信仰和坚守。

宿豫区检察院在办理小闫司法救助案件时,发现小闫父母都是聋哑人,家庭也是低保户,就主动联系上小闫身体健全的姑父,希望小闫姑父帮助小闫申请司法救助。在检察官远程指导下,其姑父通过小程序成功帮助小闫申请司法救助后,检察官上门全程办理相关救助手续,为小闫争取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了小闫一家的燃眉之急。

宿迁市政法各单位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在全面推广面对面申请渠道的同时,开通了网络申报渠道,探索“线上申请+实地核实”申请方式,极大便利了当事人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就拿2023年宿豫区检察院办理的55件司法救助案件来说,51件系当事人通过来电、来信或微信公众号远程司法救助小程序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由干警全程上门搜集相关资料,大大提升了司法救助申报的质量与时效。

为把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宿迁市政法系统不断扩大宣传的力度、广度,提升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群众知晓度。通过随案告知、集中发放、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途径,积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积极申请。2023年,全市举行集中发放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万份。

司法救助,是国家对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提供及时经济帮助,有助于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还有效舒缓了当事人的心理郁结,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宿迁市委政法委在督办张某与盐城二建公司工伤赔偿金无法执行到位的信访案件中,发现张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指定泗洪县法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其获批救助资金7万元,一下子缓解了张某长期拿不到赔偿金给家庭生活带来的困顿。

他们建立起层级申报机制,扩大受助范围。市委政法委规定:凡司法救助案件实行县(区)委政法委牵头申报、市政法单位主动申报以及党委政法委对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指定申报三种方式,不断努力扩大司法救助受益范围。去年司法救助案件中,县(区)委政法委牵头申报的占83.1%;市政法单位主动申报占总数的13.5%;指定申报占总数的3.4%。

为了提高精准帮扶的力度,全市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政法各单位申报的司法救助案件由党委政法委职能处室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是否予以救助并提出初步的救助额度建议;然后由党委政法委、财政部门及政法各单位承担司法救助工作职能的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审核小组审议;审议后再报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审核。通过三级审议审核,确保每件司法救助案件合规,既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的人文关怀,又有助于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多元救助 释放司法救助社会效果

泗洪县叶某某2014年被他人过失伤害致重伤二级,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叶某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由于案件至今无法侦破,叶某某一直四处信访。泗洪县委政法委全方位考虑到重伤害给叶某某及其家庭造成生活贫困的现状,经审核对其救助6万元司法救助金。叶某某接受救助后,便安心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在坚持“因案救助”导向的同时,该市慎重兼顾信访问题化解。2023年对诉求暂时无法解决,且确因司法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6名涉法涉诉信访人予以司法救助60万元。而接受救助的信访人均已停诉息访,缓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助力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为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宿迁市政法系统探索建立了跨部门多元联合救助机制,实现了司法救助临时性和政策帮扶长期性的相互融合,持续放大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

宿城区检察院联合教育、民政、残联、扶贫等9家单位会签“1+N”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全面构建“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创业资助、社会扶助”六位一体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宿城区检察院对身患癌症的救助对象王某及其患二级精神分裂症的儿子李某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针对李某被网贷公司上门追索事宜,提供法律帮助并支持其起诉,协调社区残疾人国家司法救助帮扶基地为李某提供简易服装加工工作岗位,每月有了1200余元薪资收入,助其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精准救助 提升司法救助公信力

2023年,市委政法委继续组织对23名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及权益被侵害妇女儿童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拨付救助资金70万元。

为实现“同案同救”公平救助的目标,市委政法委牵头对过错责任大小、家庭困难程度、执行标的及未执行到位标的等影响司法救助金额的各因素分别设置参考系数,以各项系数的乘积为救助系数,并以救助系数与上年度本地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得出每个案件的救助金额,基本实现公平救助。

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救助资金管理问题,宿迁市政法各单位积极探索资金多方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缓解案件当事人生活困难。

泗洪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王某凤被性侵的司法救助案件时,针对王某凤系被收养儿童的实际,多次联系协调中国银行泗洪分行、王某凤所在居委会,形成了由王某凤所在居委会指派人员与王某凤家人共同建立联名账户,即提取该账户救助金,必须两人同时在场,保证了资金用于当事人的救助目标。而该联名账户接受泗洪县检察院监管,以确保司法救助金用于被救助人本人。

泗洪县检察院与社区、银行探索建立5万元以上救助资金开设“联名账户”的三方联合监管模式,有效地实现了开展司法救助的初衷,大大提高了资金监管的精准度。

沭阳县还探索救助资金由乡镇(街道)代管分批发放的机制。沭阳县检察院针对刘某某等3名救助对象均系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将13万救助资金委托所在章集街道分3年发放结束,保证救助对象的精准到位。

为更好地释放司法救助的应急生存照顾的作用,市委政法委每年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政法各单位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年度全市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申报单位落实资金使用管理责任,确保司法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受助对象切实体会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