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宣传进社区 法治意识润民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8日A03
日期:03-28
近日,大丰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走进社区,采用横幅、标语、法治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为广大社区居民举办了一场主题为“物权与民生同行”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物权的相关知识,感受到了物权制度对经济生活的推动力、影响力,体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利用物权制度及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广大社区居民介绍了物权制度的产生、物权法立法、颁布实施的历史意义,同时,详细讲解了物权编在民法典中所体现的重要作用。
关于物权的种类,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大家普及了物权的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告知广大居民如何正确使用物权。对自己享有的物权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和处置,不允许他人非法侵犯。
同时,就民间借贷关系中,当事人约定了连带责任担保时,如果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出借人可以把借款人和担保人一同作为被告依法起诉,要求共同偿还借款。如果约定的是一般责任担保形式,保证人只能在被担保人未能履行主债务时承担补充性的责任,也就是说,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才负有代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次“物权与民生同行”法治宣传活动,更大地激发了基层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营造了基层人民群众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施兆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