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融和法庭里解决,真好”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8日A02
日期:03-28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常盼盼)“谢谢法官,感谢你们的高效审理!能在家门口解决这桩心事,真好!”融和法庭·近海镇综治中心里,拿到赔偿款的陆某夫妇对着启东市法院法官连声道谢。
今年2月的一天下午,陆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买菜回家途中,与陈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陆某受伤,交警认定陈某负全责。因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陆某欲诉至法院。
得知家门口的启东法院高新法庭可以立案,陆某夫妇便来到高新法庭寻求帮助。副庭长顾佳庆详细询问了基本情况,耐心听取诉求。检查完起诉材料后,她发现,本起事故中陆某与陈某均居住在启东法院融和法庭·近海镇综治中心辖区。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顾佳庆随即询问了陆某对该纠纷的调解意愿,其表示能调解最好。于是,顾佳庆便告知陆某夫妇,先回家将起诉材料准备齐全,然后法庭将安排联络员到融和法庭为其立案、调解。随后,法庭干警拨通了陈某电话,向其说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和纠纷化解的模式后,陈某表示愿意调解。
调解当天,融和法庭联络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平衡双方意愿,适当调整赔偿金额。最终,在法庭干警、融和法庭联络员、特邀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陆某自愿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家属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给付义务。
调解结束后,干警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了启东法院融和法庭的理念、内涵及运作模式,并就本次纠纷进行了普法讲解,当事人听后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