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的调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6日A06
日期:03-26
本报讯(通讯员 周君 张桂花)近日,如皋法院在处理一起原、被告双方都是聋哑人民间借贷案件中,克服语言交流的困难,通过纸上书写、手机输入等方式,实现快速调解、当即履行、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起因原告邱某与被告刘某均系聋哑人,双方在打工期间成为朋友,后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用于生活所需,并出具借条。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刘某陆陆续续还了一部分。后因还款数额两人发生分歧,邱某诉至法院。在向被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时,被告父亲留下联系方式。
此后,一直未有音讯。庭审当日,承办法官汤美珠和书记员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但左等右等,却没有能够等到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考虑到原告系聋哑人无法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汤美珠拨打了被告父亲的电话,得悉被告愿意调解。
后汤美珠又得知原告已从浙江赶到如皋,当即组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赶赴原、被告约定的调解现场。看到现场沟通存在障碍,法官助理遂拿出手机,输入文字,并将梳理的本案事实以及证据规则以一个个文字的形式呈现到原告眼前,原告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父亲将从银行取出的1万元现金交到原告手上,同时主动提出,原告从浙江赶来路途遥远,主动再贴补其1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