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官“如我在诉”巧结“糊涂账”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6日A05
日期:03-26
本报记者 陈坚
本报通讯员 刘琰
3月21日下午一点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内,上诉人洪某在调解协议上认认真真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一身轻松地向该院民五庭顾梅红法官绽开了笑容:“顾法官,您为了我们的纠纷从九点忙到现在,水都没喝一口,我们实在过意不去。太感谢法院了,这笔糊涂账终于理清了!”如此和谐的场面来之不易。
对抗,八份申请来势汹汹
2016年4月起,洪某及其持股的纺织公司因经营所需多次向金某借款,后金某将其中两笔债权转让给海通公司,海通公司追款未果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洪某偿还借款52万余元,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洪某便向法院邮寄了四份申请书,包括申请追加共同诉讼人、申请调查令、申请证人到庭、申请法院调查。
第一次听证时,洪某再次提交三份申请,申请纪检部门监督、申请合议庭回避、申请提级管辖。第二次听证后,洪某又第三次提交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其间还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相持,和风细雨辨法析理
面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承办法官顾梅红并未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第一次听证时,顾梅红对于洪某提出的申请回避原因仔细询问,了解到洪某认为此前由二审合议庭成员承办的案件中其败诉,原因就是法官未依法为其调取证据,故至今耿耿于怀。
为了打消他的顾虑,顾梅红查阅了洪某涉诉的大量卷宗,将相关证据调出并向洪某一一出示,洪某亲眼看过之后终于放下戒心,同意配合本案的审理。
第二次听证时,顾梅红又从法理、情理入手,多次与洪某谈话,春风化雨般解开了洪某心里的疙瘩。洪某一方不再要求提级管辖,也不再纠缠程序问题,而是将主要精力投入实体审理之中。经过多轮举证质证,争议焦点集中到了双方往来账目的确定之上,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调和,细致工作化解纠纷
经过充分的前期工作,顾梅红了解到洪某与金某原是好友,出借资金也是为了帮扶经营,因时间久远账目不清引发矛盾,反目成仇,遂说服双方放下芥蒂,根据对账结果依法确定债权债务。(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