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圆桌”调解“乡里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20日A05
日期:03-20
本报通讯员 徐子钧 韦津津
本报记者 孙浩然
“你家本来就占了我家的宅基地,你说我该不该要回来。”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你还提做什么……”
“你们都少说两句,不要伤了邻里和气,谁占了谁的地,光凭嘴说没有用,还是要看文件规定,还要遵守国家的土地政策。”
3月14日,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王庄赵某家门前的庭院里正在召开一场特殊的调解会。一张“小圆桌”前围坐着六七个人,他们是村子东边的张、王两家。
原来,张、王两家曾有亲缘关系,住得很近,以前关系处得非常好。然而近些年因为宅基地分配问题产生矛盾,两家人常为这件事产生口角。为了解决张、王两家的矛盾,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武墩派出所在“乡贤”赵某家中摆起了“小圆桌”,调解这场“土地之争”。
在调解之前,武墩派出所民警与村委会干部曾与赵某多次商讨调解方案,也将张、王两家矛盾的根源做彻底分析。因此,面对这场看似复杂的“土地之争”,赵某早已“胸有成竹”,仅用了两个小时就顺利化解了。
据悉,为了帮助村民及时化解邻里纠纷,清江浦公安在农村地区实行“小圆桌”矛盾调解工作法。根据农村地广人稀的特点,派出所依据村委会推荐、村民口碑、走访调研等方式在每个村至少选定一名乡贤,确定其为本村的核心调解员。利用乡贤家中的一张“小圆桌”作为调解场地,以该名乡贤为主导,公安、村委会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援助,及时解决村民之间的“小矛盾”,争取“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小矛盾及时解决,大问题务必重视,这是我们‘小圆桌’矛盾调解工作法的中心思想。村民之间有些矛盾并不严重,可能是一时气急,也可能是政策不明,并非完全不可调和,这时咱们的‘小圆桌’就能发挥大作用。乡贤用情、村干部用理、民警用法,三效合一,很多问题就在这张‘小圆桌’上解决了。” 武墩派出所民警肖峰说。
为了让“小圆桌”发挥更大的作用,清江浦公安还组建了一支流动队伍,将公职律师、文明志愿者、公益团队等群体纳入其中,随时下乡支援“小圆桌”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矛盾纠纷,有力推动农村纠纷问题由“单项化解”向“多元化解”延伸。
目前,全区农村地区在“小圆桌”上成功调解的纠纷达231起,有效预防重大矛盾纠纷3起,调解成功率达95.8%,初步形成了“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实现和美乡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