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预拘留公告”显威力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9日A06
日期:03-19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黄佳)近日,泰兴市法院执行局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被执行人《预拘留公告》,成功执结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关联案件。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申请人王某和张某工资,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可李某仍然逃避执行。
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泰兴法院执行局决定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预拘留公告》,对李某予以“惩戒预警”。预拘留公告发出后,被执行人家属积极联系法院干警,并迅速将案款打至法院账户,最终两案全部执行到位。
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预拘留”是对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所采取的一种“惩戒预警”措施,不仅有利于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也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足被执行人履行期限,彰显司法权威,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