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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5日A09

日期: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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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9624号

韩飞: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6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598号

陈夕民:本院受理原告王科与被告陈夕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8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7383号

马军:本院受理原告滕学华与被告马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7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南京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王春启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4年02月2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4〕251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办公室门口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3月15日

送达公告

江北新区富苑轩粤菜馆:

本局受理巩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4年02月2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4〕272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由家人代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3月15日

遗失声明

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朱晓光,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20120131063675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兹有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郭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010993412)遗失律师执业证一本,编号10124971,声明作废。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2024年03月15日

公告

南京原伸运输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孙德家(身份证342225197507227870)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向你单位发出苏0111工受﹝2024﹞148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及苏0111工举﹝2024﹞12号《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多次送达无果,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领取(地址为南京市浦口区珠江路5号),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