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力 温情解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5日A06
日期:03-15
本报讯(通讯员 赵雨秋 杨滨旭)近日,新沂法院利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与案件承办人三方合力,将调解贯穿全过程化解了一起状告村委会欠款纠纷。
因某村委会乡村建设采购苗木,未能及时给付货款,经营者李某多次催讨后,尚有一半货款未付,李某遂将村委会诉至新沂法院瓦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瓦窑法庭根据李某申请查封村委会账户。此时正值春节前,承办法官考虑到会极大影响村委会各项财务结算,产生其他矛盾纠纷。因此,在诉前调解基础上,案件承办法官再次约谈李某,引导其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有合理合法的预判。同时,约谈村支部书记,引导村委会不回避矛盾纠纷,积极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从而有效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因对案款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账户解封时间等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此次调解未果。
一周后,承办法官联系熟悉双方纠纷情况的网格员协助进行案件调解,在承办法官与网格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村委会依照调解协议,按期给付了第一期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