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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善意执行让她“有家可归”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4日A02

日期: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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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张强)大二女生小邵从小没见过父亲,与母亲朱某相依为命。没想到,母亲为了逃债竟丢下她音讯全无。如今,母亲留下的唯一房产,面临被法院腾空拍卖,小邵将会流离失所吗?

3月5日傍晚,南通市崇川法院执行法官王永亮外出执行回到办公室,看到手机上有一条好友验证信息,备注是“邵某,朱某的女儿”。

在一起保险纠纷中,朱某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以名下的不动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因其未履行义务,保险公司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小邵一番交流后,王永亮得知其刚成年,目前在南通某高校读大二。小邵自幼与母亲生活,从未见过父亲,从2022年9月开始,母亲为躲债离开住所再无法取得联系。此后小邵便独自生活,只能用课余和假期时间兼职赚取生活费。

王永亮向保险公司多次释明她的困境,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法院提出的执行方案:先行拍卖不动产,待成交后,他们再协助小邵搬家,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小邵保留5至8年的房屋租金至少10万元。

小邵作出承诺:配合网拍服务机构采样、看房,不无故阻挠;不破坏、损毁房屋内主体结构、装修装饰;房屋成交后无条件主动腾空房产交付法院。

目前,案涉不动产已提交网拍服务机构,待其现场拍摄照片、收集材料后即可挂网拍卖。至此,一件既维护申请执行人正当权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温暖执法活动得以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