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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层社会治理有“依靠”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3日A03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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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是全国著名的“家纺之都”,产业特征明显,辖区流动人口近10万人,面对外来人口多、历史性违章建筑多的“两多”困局,三星镇党委政府精准破局,以制度为支撑,推动社会治理力量下沉一线,有力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安全隐患就地处置、群众法治意识稳步提升,真正做到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片区领导挂钩制。主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变“上访”为“下访”,对重点人员、重点事件开展实地化解工作,全面促成服务群众在一线、攻坚克难在一线。在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中,党委提级统筹,党政班子领导挂钩村(居),划分责任区域,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

执法力量下沉制。由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在城管、市监、消防、生态等部门挑选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挂钩村居基础网格,及时帮助解决三星地区违建管控、食品安全管理、消防隐患整改等常见的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事项,真正落实“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推动“多网合一”在基层发挥实效。

“三官一律”网格制。推动法官、警官、检察官与村(居)法律顾问等“三官一律”政法力量主动融入基层网格,除固定的网格公示牌外,将人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在网格群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家门口”的法治服务;每月由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拟定主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邀请“三官一律”在党日活动、村民会议等场合给基层群众提供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

调解力量配备制。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从退休村干部、老党员、乡贤能人等群体中选配1至2名专职调解员,直接参与基层矛盾调解,激活基层调解活力。镇级层面加强队伍整体培养,由镇大调解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卷宗拟制等培训;村级层面落实经费保障与调解员工资待遇;考核由镇、村两级共同实施,从日常履职、调解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结合星级评定、优秀案例评选,提升村(居)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价值认同感和个人荣誉感。(黄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