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 诉前得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12日A06
日期:03-12
本报讯(通讯员 赵雨秋 宋梓源)近日,新沂法院马陵山法庭在立案前对受理案件预先研判,根据案件特点选择调解方法,运用好“人情+法理”两个抓手,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老许让自己的业务员张某向陈某推销化肥,陈某表示先买两袋试一试效果。然而,陈某一直未支付化肥钱。经多次索要无果,老许将陈某诉至马陵山法庭。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针对该案件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清楚的特点,将其纳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助理先行调解。法官助理审查案情后,发现业务员张某在本案中起到关键作用,便与张某沟通到庭协助调解,但是张某在外地,来往不便。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张某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参与到调解过程中。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陈某当场给付化肥款,该起纠纷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