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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司法案件的生命线”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06日A02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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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特约记者 苏政法)“证据是诉讼的核心。”3月5日,在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举办的第九期“江苏政法大讲堂”上,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齐聚一堂谈“证据”,这是一堂“含金量”很高的同堂培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作出了明确部署,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必然要求。

为深化对以证据为中心刑事指控体系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学习,本期大讲堂上,四位主讲人分别从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辩护角度出发,围绕证据如何收集、审查和运用以及如何构建刑事指控证据体系,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研讨,为执法司法实践提供方法指引。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支队政委孙超以新型网络犯罪取证疑难问题为切口,介绍了网络犯罪证据搜集、分析、认定等方面侦查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处置方案为办案人员处理类似网络犯罪取证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解决思路,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梅通过多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介绍了陈年积案、死刑案件、“一对一”案件、“零口供”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审查思路,并提出“不枉不纵”、“不偏不漏”、分层分类三个方面刑事证据审查理念,为提高办案质效、夯实刑事案件证据基础提供了有益借鉴。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陈亚鸣对当前客观证据、言辞证据等重要证据类型在司法审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从理念和实践层面提出了证据审查的思路和方法,给办案人员很好的启发。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佳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源起和演进展开,结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经验,详细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情形和律师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方式方法,并提出了制度适用中的问题和思考,为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协同发挥法律服务与监督作用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四位主讲人围绕刑事证据的发言,既有理论前沿问题,又结合大量生动鲜活案例,深入浅出地解答刑事证据疑难复杂问题。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司法实践中,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进一步推动刑事司法现代化、真正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活动以视频培训方式进行,在南京设主会场,省市县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和法学会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以及律师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