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增殖放流珍稀鱼类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05日A05
日期:03-05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黄幸幸)3月1日上午,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三周年之际,如皋法院联合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如皋农业农村局在长江镇绿色水上服务区共同举办“中华鲟回归长江母亲河”增殖放流活动。如皋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顾留忠,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德泉,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等参与本次活动。
上午11时,39尾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中华鲟、6000尾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胭脂鱼顺着滑道欢乐入江。此次放流的中华鲟体长均大于65cm,平均鱼龄为2龄,为监测它们回归长江后的生长情况,技术专家对放流的中华鲟植入了芯片。据专家介绍,选择体长在60厘米以上的中华鲟个体放流,可大大提高放流后其在野外水域里的存活率,弥补中华鲟自然繁殖的不足。
“增殖放流活动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以投放鱼苗的方式修复生态,能够有效促进长江珍稀鱼类种群恢复,助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唐明渠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