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十二条”新规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3月04日A01
日期:03-04
本报讯(通讯员 马胜伟 孔令秋 记者 张旭)3月1日,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以下简称“十二条”),旨在形成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二条”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惩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妥善处置涉企纠纷,回应企业合法诉求。
“十二条”提出,要依法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行业商会等部门机构沟通协作,形成涉民营企业经济案件防范和化解矛盾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灵活采取公开听证、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合规整改结果行刑互认,注重以个案合规推动类案合规和行业合规;积极构建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检察联盟;增强民营企业防控风险能力和维权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