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司法为高质发展提供良法“水源”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8日A03
日期:02-28
近年来,连云港市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出台18部地方性法规和11部政府规章,为地方发展持续提供良法“水源”,以立法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
立护航经济前行之法,促法助发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加强制度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公正司法、深化崇法守法四个环境建设入手,着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出台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通过保障万亿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开拓海洋经济新赛道等途径,为确保连云港切实担负起江苏沿海重要增长极的使命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设计。
立回应群众期盼之法,促法润民生。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获评全省立法精品示范项目;出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制定并修改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着力营造卫生、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乡村清洁条例,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立守护生态环境之法,促法育绿色。出台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滨海湿地保护条例、海岛保护条例等,多方面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制度体系,推动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台河长制工作条例,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保护机制,推进河海共治。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以严格制度、严密法治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立书写文化自信之法,促法护传承。出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海丝路文化、西游文化、海洋文化等文化生态的保护。制定出台石刻保护条例、文物保护办法、地下文物保护办法等,加快推动文物保护法治化进程。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在全省率先启动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明确222个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司法部推介。出台旅游促进条例,将非遗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持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