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无真假问题不退换”能否免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7日A08
日期:02-27
小月是个爱美的姑娘,经常会上网淘淘漂亮的衣服和皮包。一天,她在浏览某二手网购平台时,被一款奢侈品牌的限量徽章包吸引了。小月想像着自己背上这款包包的样子,忍不住添加了卖家小陈的微信。
通过微信联系,小月和小陈详细沟通了这个二手奢侈品牌徽章包的购买细节。小陈先给小月发送了包上扑克牌五金件的照片,随后又发送了整包外观及内里视频,但没有展示外夹层内里情况。
小月看了这些照片和视频,心里十分喜欢,便向小陈微信转账货款3.95万元,小陈收到钱后,将二手包邮寄给了小月,二人还在交易完成前达成了“二手商品没有真假问题不退换”的约定。
收到货后,满心期待的小月打开包裹欣赏自己的包包,却发现包正面右下角白底五点骰子中间的水钻为后补白色凸起水钻,其余水钻都是黑色的。小月心中一咯噔,立即联系小陈,但小陈始终没有回复,小月也一直没有使用这个包包。
更令小月无法接受的是,半个月后,她发现包包外夹层的内里底部中间位置竟然有长度约7厘米左右的开线。小月十分生气,将小陈起诉到了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要求小陈退还货款3.9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商品系二手商品,卖方应对于该商品的瑕疵部位均予以明示,但小陈既未完全详尽地向小月展示案涉包包的水钻修补瑕疵问题,也未在向小月展示的图片和视频中显示外夹层内里情况。虽然案涉包包存在的水钻后补、外夹层内里破损情形不影响商品的功能性使用,但案涉包包属于价值不菲的奢侈品,修补的水钻处在正面明显位置,与其他水钻在颜色、凸起度上存在明显差异,外夹层内里破损也确实存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奢侈品品牌的整体价值以及购买者的消费体验。
本案中,卖方未告知买方案涉商品的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卖方无权以“二手商品无真假问题不退换”主张免除其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卖方小陈向买方小月返还货款3.95万元,小月收到退款后将案涉包包退还小陈。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并已完成退款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