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现场参观了‘益’力助农品牌工作室,详细听取了相关介绍,我们很受触动,真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助力乡村振兴花了很大心思、做了很多工作,成效也十分明显。”1月12日,镇江市政协委员、如意慈善公益服务团总队长丁斌在参加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时激动地说道。
2021年以来,丹阳市检察院积极打造“1+1+4”“检‘丹’当”品牌矩阵,“‘益’力助农”公益保护作为子品牌之一,将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助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以检察公益之力服务公共利益,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贡献“检察蓝”力量。
夯实助农“基本盘”
“从关注招募信息,到正式‘持证上岗’,再到积极主动参与、认真履职建言,最后能见证成效、畅谈感受,这是我们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年多来的真实体会,也是丹阳检察善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提升公益诉讼质效的实景展现。”近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孙国武在参与丹阳市检察院组织的座谈活动时,结合自身所历所悟与众人作分享。
作为“‘益’力助农”公益保护品牌重要的一环,“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参与感、获得感无需多言,而品牌建设进度、收获实效更是可见一斑。
为持续有力地推进“‘益’力助农”公益保护工作,丹阳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采取制发检察建议、专项监督、跟踪“回头看”等形式,以检察公益之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该院建成公益诉讼证据调查中心和指挥中心,成立“‘益’力助农”公益保护工作团队,组建社会智囊团,由110余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乡村振兴领航员组成,为公益保护线索收集提供“外脑”支持。同时,丹阳市检察院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涉农领域公益保护协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协作的实施办法》,为重点涉农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日常与行政机关形成常态沟通机制,通过开展专题座谈、联合普法、专项巡查等活动,切实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此外,丹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多元治理理念,以“‘益’力助农”大专项监督为引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食用农产品安全等领域小专项监督为突破口,强化诉前磋商达成监督共识,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守护耕地“生命线”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是乡村振兴发展的有力支点,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命线”。
“为了助力夯实乡村振兴‘耕’基,我们结合工作职能,以耕地资源保护为切入点,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被破坏的耕地恢复原状。”丹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玲介绍道,2021年8月,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当事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达20.61亩,且造成该地块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当事人主动将涉案农用地上的工棚等移除,对部分农用地进行了复垦,并缴纳款项作为涉案农用地后期修复的保证金,然而,仍有大部分农用地尚未修复。鉴于当事人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最终,被毁损的土地上相关建筑材料全部清理完毕,并通过土地复垦验收专家组现场验收,确认土地已恢复至可以耕种的状态。“这么多土地之前就废在这儿,我们庄稼人看了是真心痛,如今可好了,又变成良田了,必须为你们点赞!”看到检察官下田回访看实景时,周围的村民不禁纷纷围拢过来致谢。
筑牢安全“保护网”
乡村基础设施,是提升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现代化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进一步织密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网”,丹阳市检察院聚焦桥梁、道路、消防设施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集中攻坚消“危”。
2021年8月,丹阳本地论坛上一网友发帖称,某乡镇农贸市场内的消防器材损坏已久、无人维修。丹阳市检察院获悉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同时,该院还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市20余个农贸市场逐一实地走访。据介绍,针对各地的不同状况,丹阳市检察院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3份。历时52天,最终,涉案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作为市场的‘老人’,能看到消防栓、灭火器都换新装好,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毕竟这些可是实实在在的安全‘守护阀’,无论是对我们摊位主,还是对顾客都是保障!”日前,在该院保障“菜篮子”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中,某农贸市场内的商户张大叔乐呵呵地对检察官说道。
为全力筑牢乡村道路交通、桥梁安全、消防设施等公共安全防线,截至目前,丹阳市检察院共督促整治乡村破损道路16条、危桥11座,17个乡镇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设施全面整改。由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农村桥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打造美丽“风景线”
西河是京杭大运河的一条支流,全长约6千米,主要用于沿线农村生产用水及防洪抗旱。丹阳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河流整体水质较差,岸边倾倒垃圾,存在环境污染情况。办案检察官查明责任主体,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属地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西河环境污染开展整治,确保水质达标。如今,经过整治的西河已成为周边村民茶余饭后散步休闲的好去处。
西河变清澈并非个例,而是丹阳市检察院围绕民盼民需,为打造乡村美丽“风景线”积极作为的缩影。
近年来,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个大议题,丹阳市检察院紧盯乡村生活垃圾处置、河道治理、生物资源保护等问题,协同各职能部门浓墨绘好“美丽乡村”画卷。办理的多个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在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排口整治、生活源整治、坡岸整治以及清杂清障等工作,涉案水域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水清、岸绿、景美成为现实。此外,针对乡村生物资源保护的问题,该院共依法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份;联合农业农村局、属地政府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用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当事人自愿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及各部门专项资金购买100余万尾鱼苗投放入长江,助力长江水域生态修复;针对乡村河道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督促整治河道11条。
点燃红色“动力源”
“红色文化资源是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挖掘好、整理好、利用好红色资源,不仅对于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乡村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和价值。”丹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萌直言,作为检察机关,也应当立足本职,助力点燃红色“动力源”。
1月12日,丹阳市检察院在许杏虎、朱颖烈士纪念馆挂牌成立“检‘丹’当之‘益’力助农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基地”,而该基地的成立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2022年5月,丹阳市检察院收到群众关于提升许杏虎烈士纪念馆的反映,经实地调查后发现,纪念馆确实存在院落地面破损、展厅设施陈旧的情况,而位于纪念馆西侧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许杏虎烈士故居也因年久失修致外部建筑多处破损、局部漏雨。随即,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村民代表等就保护管理状况、整改建议等进行现场公开听证。后经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烈士故居和纪念馆得以修缮、焕然一新。目前,属地政府将许杏虎、朱颖烈士纪念馆及其周边道路与该镇烈士陵园等作为“红色基地”科学整合,打造成当地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文化品牌。
此外,该院还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走访9个乡镇,对全市62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查看,并就发现的周边环境恶劣、无墓碑、无烈士标识等问题,协同各属地政府即时整改。
新的一年,该院将持续履行好公益诉讼法定职责,不断做强做优“‘益’力助农”公益保护品牌,用“以人民为中心”的笔触不断描摹乡村振兴和美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