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批捕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3日A02
日期:02-23
本报特约记者 王红梅
跟踪、偷拍、GPS定位……日常生活中,一些“私家侦探”往往以“情感咨询”“婚姻调查”为名,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行踪轨迹等信息并出售,殊不知已触犯刑法。近日,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批准逮捕。
有人对运钞车图谋不轨
2023年11月中旬,南京市栖霞区某银行保安大叔忧心忡忡、高度警惕地来到派出所报警,大叔怀疑有人想要上演影视剧中出现的抢劫运钞车的剧情,这剧情绝对不允许发生在他们银行。
原来近一周来,总是有2个陌生男子每到上班、下班时间点就来银行门口晃悠,既不办理业务,也不像正常群众那样只是路过,而这个时间点也正是运钞车每天来银行送钞、收钞的时间,再加上那不安的神情、异样的眼神,保安大叔向银行报告情况后,果断向派出所报案。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私家侦探”调查名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福尔摩斯”
2021年,张某成立了某公司,为他人提供“情感咨询”“婚姻调查”等调查业务,因本就是曾经共同犯罪过的“盟友”,想法彼此默契,吴某听说这件事后选择投钱加入,并占股份20%左右。
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该公司又先后吸纳了小强、小勇、小兵、小光等人作为员工,随后就由小强等人上街发广告,当有人联系业务时,张某、吴某则上阵谈业务、签协议,然后由小强等人员具体跟踪、偷拍、装定位装置等,张某与吴某则在背后管理、监督、指导“业务”开展,该团伙先后以此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等信息并向他人出售,非法所得10余万元。直到2023年11月,受雇主委托,该团伙在蹲守一名银行工作人员过程中,被保安大叔误认为是“劫匪”从而被民警一网打尽。
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作为该院受理的第一起以“私家侦探”调查名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期间,全面审查案件,细致梳理证据,认真核实每一起事实的书证、资金走向、被害人陈述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并针对犯罪嫌疑人辩解情况,重点查看相关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列明在案证据情况,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重点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讯问,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涉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并出售被害人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批准逮捕,此外,检察官还围绕全案事实以及资金流水情况等,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10余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目前“私家侦探”性质机构并未被我国法律所认可,任何以跟踪、偷拍、GPS定位等手段调查他人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犯罪。面对家庭或者情感问题,应该以合法手段解决问题,严禁触碰法律底线,同时提醒大家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手机号码、位置定位等信息的使用,防止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