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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杀猪盘”你中招了吗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2日A08

日期: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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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时空       上一篇    下一篇

如果有一天你在交友软件上收到“好友”的投资邀请,你是否会被吸引而选择孤注一掷“豪赌一把”?殊不知“高薪”“暴富”的背后,等待你的其实是诈骗的漩涡。

近日,兴化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杜某、郑某某等21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一案。

自2018年3月起,被告人杜某、郑某某等人经郑某(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先后多次偷渡至缅甸佤邦等地区,共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各被告人在缅甸佤邦多个诈骗窝点,通过交友软件和赌博网站对我国居民实施诈骗活动。各被告人分工较为明确,除个别被告人担任大组长、小组长外,多数被告人担任“聊手”角色,经过简单的话术培训,借助抖音、微信、陌陌、伊对等社交软件,捏造“高富帅”“多金离异老板”等虚拟身份,通过聊天、恋爱等方式取得国内年轻女性或者其他人群的信任,并借此机会试探被害人是否有投资兴趣。一旦被害人表露出投资的意愿,上层管理人员便接手进行诱导,通过发布虚假获利信息引导被害人进行充值投资,最后以无法提现或者赔钱为理由成功获取被害人钱财。

本案中,不少被告人经过他人的诱导,为了赚取所谓高额工资,铤而走险偷渡抵达缅甸佤邦地区,成为诈骗窝点的“业务员”。但是“业务员”极低的提成与不小的生活成本让他们认清了现实,促使他们又通过偷渡等方式逃离了诈骗集团回到国内。

兴化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某、郑某某等20人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前案发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犯罪。本案众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远程诈骗活动,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广大群众要增强识骗、防骗意识,不能为了蝇头小利放松警惕,也不能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蒙蔽了理智。面对一切涉及钱财的事情,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要核实”。

同时,法官提示,“高薪”诱惑往往伴随着犯罪的“气息”,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通过多途径了解工作单位相关情况,切不可盲目相信“高薪职业”,以免误入犯罪团伙,沦为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