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节如何规范开展讯问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2日A07
日期:02-22
检察环节的讯问不同于侦查讯问,不仅要复核犯罪事实,更重要的是通过讯问查微析疑,发现问题,深挖监督线索,不能仅在讯问过程中满足于做“二传手”。
明确讯问要素。日常办案中,虽然讯问方式各有千秋,比如开门见山法、迂回曲折法、抽丝剥茧法等等,但是不难发现讯问的核心要素都是相同或者相似的。核心的讯问要素是不可或缺的,讯问人要非常清楚这些问题设置的目的和缘由。比如,讯问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除了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外,还可以识别嫌疑人身份是否造假的问题;讯问如何归案,是为了了解案件证据是否存在遗漏,查明是否存在自首情形等。
深谙讯问技巧。讯问是一门艺术,规范开展讯问,离不开一定的讯问技巧。第一,掌握讯问主动权。讯问开始前,充分阅卷,抓住重点、记下疑点,提前制作讯问提纲,做到心中有数,讯问时不慌乱。讯问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讲述的明显与案件无关的内容,需及时调整讯问节奏,以免影响办案效率。另外,承办人需要给讯问工作预留足够的时间,在案件事实认定有变化时可能需要采取多次讯问,便于固定关键证据。第二,善于运用语言。讯问的语言应当简练清晰,讯问人对每个具体问题的发问时间不宜过长。讯问除了自己组织语言外,也可以多收集一些经典名句,在讯问时适时加以引用。讯问时不光要说法言法语,必要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讯问,以保证讯问的有效沟通。第三,学会洞察心理。讯问开始前,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与侦查人员沟通中提前研究嫌疑人的气质、性格,到讯问期间学会捕捉嫌疑人的眼神、肢体行为、语音语气等心理变化的信息,并根据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调整讯问策略。
注意讯问禁忌。讯问人在讯问过程中要注意绕开一些“雷区”。第一,不急于彰显意图。刑事案件在办案初期往往会有一些争议焦点,对争议方面问题的解决对案件办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讯问时,最好不要开门见山,直接发问敏感问题。第二,避免暴露不足。对于专业性问题事先要尽可能充电学习,讯问时尽量少提供信息量,对犯罪嫌疑人的解释需要找准节点适当驳斥;对难以进行下去的设问,做到反应灵敏,快速转换设问,防止出现尴尬局面。第三,不能过于强势。遇到不认罪或者提出辩解的情形,切忌使用挖苦讽刺和贬损对方人格的语言进行发问。同时,针对嫌疑人出现的负面情绪和行为,也不能“止步不前”,在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根据嫌疑人的过往经历、文化层次、家庭情况的不同,并结合案情,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在后续讯问过程中找准时机,给出关键性的语言,很可能改变其先前不配合的态度,促使其交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