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执行“解薪愁”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0日A06
日期:02-20
本报讯(通讯员 王鹏超 蒋鸣)春节前夕,溧阳法院顺利执结4起劳务合同纠纷,共计执行到位30万元,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的烦“薪”事。
2021年,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受何某雇佣分别至河南、山西等地从事电梯安装工作。工作结束后,何某未按约支付劳务工资,赵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分别向溧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支付工资。裁判文书生效后,何某未履行法律义务,赵某等人分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等强制措施。何某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拒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寻找案件突破口,数次到其住所地,均找寻不到。最终,这4起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进行结案。
虽然案件已经“终本”结案,但执行却不停止,执行干警不断追踪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将4起案件进行汇总梳理,研判历次财产查控结果,定期查询财产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发现何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遂联系申请执行人恢复执行。同时,执行干警发现何某名下一张银行卡有了“动静”,依法进行了冻结。
不久,何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除账户冻结。执行干警严厉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要求何某到法院履行义务。何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主动联系筹集钱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法院履行了4起案件的义务。至此,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