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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法院执源治理促自动履行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0日A02

日期: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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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 通讯员 吴中萱)这个春节,苏州市吴中区某生态农业公司在太湖风景区内的农家乐忙碌起来,应接不暇的客人感受着别样浓的年味儿。半个多月前这里还聚集着申请执行的众多村民,苏州市吴中区法院能动司法,通过不断推进诉源、执源、访源一体化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审执部门联动协作,将执行纠纷化解工作向前端延伸,共同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年初,吴中区法院收到多起执行立案申请,其申请执行内容均为要求某生态农业公司向其餐饮充值卡账户内充值2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工作人员经初次接待了解,某生态农业公司在吴中区某风景区经营农家乐,饭店生意一直很好,在当地小有名气。但在经营中,附近村民认为农家乐存在餐饮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而某生态农业公司认为其合法合规经营,未侵犯村民权益,反倒是村民们多次恶意阻挠饭店经营。双方为此矛盾不断升级。

后经村、镇两级基层组织调解,某生态农业公司与33户村民于2020年达成协议,由某生态农业公司每年给每户村民1000元现金,加上2000元农家乐充值卡。但某生态农业公司在按约履行一年后不再充值,并向法院起诉村民,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返还不当得利。村民们也将某生态农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协议。

太湖度假区人民法庭在收到该系列案件后即启动涉众系列案件的示范裁判机制,先行对其中一组相互起诉的案件快审快判,判决驳回某生态农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某生态农业公司向某村民支付当年度的现金补偿1000元,向某村民在农家乐饭店的餐饮充值卡账户内充值2000元。某生态农业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示范裁判后,经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太湖度假区人民法庭依法对后续案件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与示范裁判一致。某生态农业公司向村民们支付了现金,但未履行餐饮卡充值义务。各村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人员将上述情况反馈给繁简分流负责人员。经研判,本案涉及人员较多,双方矛盾已多年未能化解,临近春节,正是饭店经营旺季,立案执行必然严重影响饭店正常经营,而该家农家乐饭店生意较好,具有较大的履行可能性。

为尽量减少执行活动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执行局指派专人与审理该系列案件的审判法官对接,决定通过审执联动共同开展执前督促工作,督促某生态农业公司自觉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与某生态农业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释明不自觉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审理法官也与各村民充分沟通,通过执前督促尽快兑现其胜诉权益,达到“双赢”效果。经审执部门法官耐心释明督促下,某生态农业公司答应自觉履行。

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下午两点,执行局和度假区法庭的法官特意选择饭店非经营时段,组织村民们一同去饭店办理充值手续,某生态农业公司当场向各村民在农家乐饭店的餐饮充值卡账户内充值2000元。各村民在确认充值无误后即撤回执行申请,确认该系列案件已履行完毕无需立案执行。该系列案件从收案,到审执联动督促履行,再到当事人主动履行纠纷化解,前后一周时间,最终在年前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