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南京出台实施意见 完善“公调对接”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20日A01

日期:02-20
字号:
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郑弋)近期,南京市司法局与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全市公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公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完善处置流程。

《意见》明确公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包括:接处警中受理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畴的民事纠纷;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其他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意见》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的处置流程: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先期处警,可当场调解的纠纷,应当场调解,并做好记录。对情况复杂、现场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民警填写《矛盾纠纷移送审批表》,并经值班领导审核后,连同纠纷案由、事实等材料一并移交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民警根据接处警情况初步研判,以及通过警务平台发现重复报警、多次报警等可能引发“民转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警情,移交时需向调解员进行反馈,督促做好交接,调解员根据人民调解程序对矛盾纠纷依法调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积极促成协议履行。

此外,《意见》还对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增加公调对接兼职调解员人数、建立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据了解,自2015年开展公调对接工作以来,南京市140个户籍派出所、17个街面警务站共派驻专职调解员500多名、兼职调解员1000多名,每年通过公调对接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6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