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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8日A09

日期: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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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02民初

5434号

陈夕民:原告夏永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543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

10426号

扬州中通翼龙速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传付与被告扬州中通翼龙速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汊河镇华扬西路580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

4629号

吴庆文:本院受理原告徐海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

6445号

王贯楠:本院受理原告王贯一诉被告陈家春、王贯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6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

4294号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侍作高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723民初4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

10653号

王召: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市森诺汇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0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更 正

2024年1月31日,在本报14中缝刊登的南通市金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公告中,南通海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更正为南通海有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