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竟是“内鬼”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7日A03

日期:02-07
字号:
版面:第A03版:法治时空       上一篇    下一篇

“只需百元,车档信息三页全能查。”微信群里小广告十分吸睛,号称可查询他人车辆档案信息,而这种行为实则涉嫌违法犯罪。有这样一伙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他人购买机动车辆档案信息上万条后倒卖,违法所得共计40余万。2023年9月,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就挖出了这条跨省贩卖机动车档案信息的黑灰产业链。

微信群里

非法买卖车辆档案信息

2022年8月,因涉嫌在微信上非法大量出售汽车档案信息,杭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很快,经过追踪锁定,杭某某、邓某等人在江苏、吉林、河北、湖南等地相继落网。

检察官经仔细审阅案卷,发现2021年3月起,杭某某、邓某等人便合谋非法获取机动车车辆档案信息并出售牟利。其中邓某是无锡交警支队某大队一名辅警,利用民警身份登录平台后,采用手机拍照方式获取车辆档案信息,包括车辆型号、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住所、抵押信息等,再通过聊天软件发送给下家售出牟利。

提前介入

查流水确认上下家犯罪金额及身份

2022年8月至9月期间,经公安机关邀请,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仅有本人供述,难以认定。

联席会议上,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可根据交易流水进一步核实下线的身份、金额及钱款性质,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公安机关根据此建议一一查明,多名被告人犯罪金额就此“水落石出”。

与此同时,考虑到辅警非法出售车辆档案信息的行为是否属于“将履职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这一重要从重处罚情节,滨湖区检察院自行开展了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与涉案单位交警部门核实后,认定了邓某等涉案辅警均具有相关工作职责,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利欲熏心

二手车微信群里发现“商机”

原来,杭某某做过几年抵押车生意,加了不少抵押车、事故车、二手车相关的微信群,他发现因担心抵押时原车主隐瞒车辆信息,有不少人习惯在群里发消息求购车辆档案查询。

2021年4月,杭某某又在群里看到有人求购车辆档案信息,考虑到“行情”是一套信息可挣人民币70元左右,杭某某觉得这生意挺“划算”,可以做一做。

杭某某通过联系在交警支队某大队任辅警的朋友邓某,并将通过手机拍照后以微信图片形式收到的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所有人及车辆抵押、查封信息转发给做抵押车散户的下家或是其他车档信息的“倒爷”,钱到手后与邓某平分利润。几天后,邓某表示近期有人买卖车辆档案“出事”了自己很担心,不久后,杭某某便将每条车档信息的售价提高到了80元人民币左右。之后邓某所为被所在单位发现并处理,杭某某便“休息”了一段时间“暂避风头”,几个月后,又重新找了多名上家“重操旧业”。短短一年时间,杭某某等人就获利达8万余元。

通过摸排线索,警方梳理跨省犯罪链条,先后在吉林、河北、河南等多地抓获涉案人员11名。

全部起诉

挖出跨四省黑灰产业链条

2023年3月31日,案件被移送滨湖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已构成一条以微信联系的横跨南北的买卖车辆信息黑灰产业链。该链条的“源头”,也是犯罪嫌疑人之一的辅警赵某称,自己因贪图“外快”,利用工作之便,擅自使用民警身份进入公安系统,多次违规查询车辆信息出售,现在悔不当初。

2023年9月8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杭某某等11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一旦泄露被不法人员利用,极易对自己及他人造成损失。“动动手指赚差价”的想法不可取,广大群众在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同时,对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应当积极举报,严惩犯罪,共创清朗法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