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检察轻罪治理标本兼治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2月07日A01
日期:02-07
本报讯(通讯员 严广雨 王敏 记者 郎建强)近年来,金湖县检察院通过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轻罪治理中心功能作用,开展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衔接,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2023年以来,该院轻罪治理中心通过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5%,认罪认罚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刑快办,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案件预审查的建立不仅对侦查阶段案件质量起到把关作用,同时缩减了我们案件移诉后检察机关的审结周期。”金湖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马警官介绍说。
有效分流复杂和简单案件、实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直是金湖检察推进繁简分流的重点。在与公安机关就案件范围与移送机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该院启动涉经营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在案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审核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市场主体案件材料,受案后统一标注案件类型再分案至承办检察官,缩短了办案周期,办案系统可以根据标注抓取数据,实现对该类案件的集中监控。
“金湖检察将速裁程序适用列为重点工作项目,适用率从2018年底的15%提升至目前的55%,适用比率的提升,直接推动了轻罪治理。”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殷盼盼说。
此外,该院还与公安机关沟通,对有速裁程序适用可能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即开始提速。如可能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即要求公安机关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利用社会调查前置等具体工作,为速裁程序适用提供可能。检警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保障,确保检警两家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密切配合有据可依。
“轻罪”不“轻视”,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金湖检察从案卡填录、异地评查、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全流程管控轻罪案件质量,切实保障轻罪案件高质效办理。同时,及时研判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和社会矛盾问题,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补缺位、堵漏洞,形成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实现从“治罪”到“治理”转变。